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财政局、人事局,黄石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黄石市支队政治处,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组织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的作用,挖掘一批在黄石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国奉献、开拓进取、务实有为的青年楷模,激励、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我市“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发展战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青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黄石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91年4月30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黄石市户籍或在黄石市内工作3年以上的全市各条战线的杰出青年。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黄石,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高尚。
4、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把平凡的工作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服务“三大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做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二、评选机构
1、主办单位
第八届“黄石市十大杰出青年”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主办。
2、协办单位
第八届“黄石市十大杰出青年”由黄石日报、黄石电视台、黄石人民广播电台、东楚晚报、黄石广播电视报共同协办。
3、组委会
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负责处理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4、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负责审议和评选第八届“黄石市十大杰出青年”。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八届“黄石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总结表彰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人选推报(
推报单位根据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与此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办公室将与相关媒体合作,展开宣传,营造氛围,接受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自荐及相关团体、他人推荐。
2、确定候选人(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3、公示候选人情况(
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黄石青年网(http://hsbtv.hsgdw.com/api/UpFiles/201908/2019080816112159124)刊登候选人事迹,在7天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投票评选(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听取有关情况后,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八届“黄石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获“黄石市优秀青年”称号。
5、总结表彰
主办单位在“五四”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及相关活动,并协调新闻单位进行集中宣传。
四、实施要求
1、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服务“三大战略”、构建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和广大青年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人选。同时也要关注那些扎根基层、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具有很强示范性的人选。人选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强烈导向。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充分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贴近期1寸标准照),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推报表和所有材料统一使用16开纸,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党团组织盖章,方为有效。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3张和五寸工作学习照5张。
5、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2次推报。
7、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8、各推报单位于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团市委组宣部(市人大政协综合楼217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秀丽 汪海
联系电话:(0714)6352603 传真电话:(0714)6352601
E-mail:hstsw100@tom.com
附件: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黄石市委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人事局 黄石市青年联合会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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