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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交警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 作者:hssdst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63946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讯员 伍峰)12月17日,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现场勘查中发现端倪,结合卡口监控强力佐证,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

当日8时05分许,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大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警:在熊家边有一辆面包车撞上了行人,现场已撤除,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请前往现场处置。

接警后,该中队值班民警黄立勤第一时间前往医院了解情况。民警到达医院时,伤者彭某加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面包车“驾驶员”曹某龙在一旁等候。

民警现场询问曹某龙事情经过,曹某龙称是自己驾驶小型面包车将行人撞伤的。

随后,民警将曹某龙带至现场进行指认。

中队指导员石柱在对肇事面包车进行检验勘查时发现该车无任何撞击痕迹,同时值班辅警在调阅事故发生路段的卡口监控录像时,发现肇事车辆疑似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并不是面包车,于是将曹某龙传唤至中队接受审查。

当日上午11时许,民警石柱在对曹志龙进行询问时,曹某龙一开始坚称是自己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撞伤的伤者,但在民警的详细询问及视频证据佐证下,曹某龙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瞒不下去了,坦白了事故经过,并告知民警因伤者伤势严重,其父亲曹某加跟随救护车将伤者转往黄石了。

中队长董国志获悉后,重新安排警力,兵分两组:一组迅速赶赴医院将曹某加带回中队审,一组赶赴曹某加家中将肇事的正三轮摩托车拖回中队。

经过4小时的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成功告破。

经査,12月17日6时17分许,曹某加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从大冶市区往黄石开发区大王镇方向行驶,行至106国道熊家边路段时,将行人彭某加撞伤。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的正三轮摩托车强制保险已过期,保险公司无法赔付伤者的治疗等费用,于是电话联系儿子曹某龙前往现场,曹某龙以自己新车保额足为由,主动与父亲曹某加商量,由其顶替父亲肇事者的身份,曹某加则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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